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是什么?为什么?该不该扶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知道在道义讲,我们不管怎么样的(品德好坏)老人摔倒都该扶。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可是在近代社会风气不是很好,在这一点上我们人人都能看到。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位老人摔倒,我相信你一定会去扶对吧。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要伤害他人的利益,可是社会上就有这么一些人为了敲诈你,昧着良心做事,我们不得不防。假如今天这位老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的摔倒,该不该扶现在是值得我们考虑的,第一我们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否则受到伤害的人是你,(你可以举个列,把扶老人的那些事情讲出来,)有位先生开始是没想很多,做好事是本分,但是第一个伤害他的被扶的人(老人)敲诈了一笔钱,再被老人的子女和亲戚朋友有没完没了地敲诈,最后这位先生因为是这件事,造成精神了压力过大,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导致自杀。不管警察和居委会都是同个理由,不是你撞,你会去扶吗?你有这么好心吗?他倒在地上管你什么事?你说我们今天做事该不该有自我保意识。
碰到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呢
近些年来,搀扶摔倒老人反被其讹诈的事件层出不穷。好心救人反被告,这让“不敢扶”与“不能扶”的问题一度困扰公众。而被施救者这样的讹诈行为,既让见义勇为者寒心,又严重影响了社会正气,实在是让人感到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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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婆婆摔倒没人扶讲一点看法
如何看待“老人摔倒无人扶”现象
日前,笔者作为嘉宾应邀参加了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法律恳谈所”的一期直播节目,对社会上争论激烈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问题进行了讨论。本人认为这个话题不但具有现实意义,对将来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愿意把自己的观点发表在这里,以期抛砖引玉。
一、相关案例
杭州八旬老翁案:2010年1月8日下午,一位85岁的老爷子在杭州鼓楼南宋御街上不慎跌倒。老人在地上躺了近20分钟,临街商铺和街上众多围观者,无一人主动上前扶起,很多人表示怕负责任赔钱。最终,赶来的110民警把老人带走。
南京彭宇案:2006 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 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还垫付了200元医药费。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法院判决彭宇赔偿徐老太太40%经济损失 计45876.36元。
郑州李凯强案:2008年8月21日下午,郑州小伙李凯强骑着电动车,和一位骑着自行车的老太太宋某发生碰撞。宋老太摔倒在地后,李凯强上前将其扶起。然而,宋老太却说自己的腰被他撞伤了,要他赔医药费。协商未果后,宋老太将李凯强告上了法院。
郑州二七区法院判决:由于事故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老太太的过错造成的,所以根据公平原则,由李凯强承担老太太的“损失合理部分”的50%,判决李凯强在15日内支付给老太太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二、法律层面的问题
“见危不扶”、“见死不救”从法律层面讲,并不违法。
一般而言,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去做(法律术语叫“不作为”)才构成违法或犯罪:一是法律规定,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 务,公民有纳税义务等;二是合同约定,如保姆对小孩有看护义务;三是先前行为,如成年人带领未成年人去游泳,如果未成年人遇到危险成年人有义务救助。
三、道德层面的问题
中华民族具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见义勇为”等优良传统,所以“见危不扶”、“见死不救”显然是违背社会道德的。
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意思是说孝敬、赡养自己的老人从而推及到别人的老人,抚养、教育自己的孩子从而推及到别人的孩子(当 然有人连“老吾老”都做不到,那就无法跟他谈论这个问题了)。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摔倒的是自己的老人,你去不去扶呢?如果家人不在现场,你希望不希望别人 给予帮助呢?或者再设想一下,假如自己遇到危险或者困难,在孤立无助的时候,你是否希望周围能够伸出一双温暖的大手呢?常言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 们每个人都是在以自己的一点一滴的行动营造社会风气,营造什么样的社会风气自己就会得到什么样的回报。正像《爱的奉献》歌词所写,“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 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营造一个和谐友爱、互帮互助的社会氛围,我们每个人都将是受益者;相反,如果每个人都自私冷漠,对他人的危难视若无睹,甘当 “看客”,那世界该是何等冰冷!
四、如何面对摔倒的老人
我认为,遇到摔倒的老人应当伸出援助之手。不过这里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情况危急,应当“不假思索”,奋力救助。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并非情况危急, 则完全可以“三思而行”,首先考虑是否为不宜挪动的疾病比如骨折、脑溢血等,以免好心办坏事;其次最好有些法律意识,跟周围人打个招呼或留下联系方式或者 采用将来万一遇到麻烦能够洗清自己的其他方法,以免好人被诬陷。一般而言,绝大部分人都是乐于助人的,但是没有人愿意做“被狗咬”的吕洞宾。而且那样也有 失正义和公平。
五、对相关判决的看法
南京彭宇案,法院判决彭宇承担40%的赔偿责任,理由是根据推理能够认定徐老太太是被彭宇撞倒的;郑州李凯强案,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其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由于笔者没有参加庭审,也没有看卷,所以无法评论法院判决的对与错,这里只是根据媒体的相关报道谈谈自己的一些观点。
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原告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是被他人撞倒的,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法院就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具体到这两个案件, 事实上老太太有可能是被小伙子撞倒了,但法官不是神仙,也不是目击者(即使法官是目击者也不能根据自己所见作出判决),他不知道事实真相,所以不能根据客 观事实进行裁判,只能根据法律事实,即由法定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进行裁判。
由此可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根据推理判决彭宇承担40%的赔偿责任可能是缺少法律依据的;而郑州二七区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李凯强承担50%的赔偿责任更 是值得商榷。因为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共有三个:一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责任,比如患者去医院就诊,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加重或者死 亡,这时只有医护人员有过错医院才承担责任,否则医院不承担责任。二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按照法律规定,不问是否有过错,只要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当事人就需要承担责任,比如甲和乙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乙由于丙的原因延期供货,乙本身并无过错,但仍需向甲承担违约责任。三是公平原则,指当事人对所造成 的损害都无过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公平合理原则,判由当事人双方分担损失,比如两人打篮球时相撞,其中一人受重伤,法院判令另一人给予适当补 偿。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二是受害人有严重的直接财产损失的发生;三是不由 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有违公平的民法理念。
由此可见,南京彭宇案和郑州李凯强案都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适用“公平原则”无异于有人说你借过他1万元钱,你说没有借过,法院在无法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判决你返还他5000元钱。
六、造成负面影响的原因
几起案件发生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尤其是负面影响像狂风暴雨一般铺天盖地而来。造成负面影响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法院的判决,二是媒体的 报道(包括网上的文章)。关于法院判决的问题这里不用多说了,只说媒体报道的问题。我们知道,无论是南京彭宇案还是郑州李凯强案,事实真相至今还是个谜, 可是媒体绝大部分文章都认定是老太太自己摔倒小伙子去搀扶被反咬了一口,这就必然得出 “好人不得好报”的。可事实上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老太太确实是被小伙子撞倒的。如果是第二种可能,只让小伙子承担40%或50%的责任老太太还觉 得吃亏呢。
所以,相关报道如果不是按照常理推测出来的“事实”进行评述,可能就不会出现这种好人被讹诈的负面影响了。
综上所述,“扶危济困”、“乐善好施”、“见义勇为”应当得到大力倡导,只是做好事时要注意保护自己,如同抢救落水者不要让落水者抱住你的手脚使你无法活动;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且严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广东老人摔倒路边无人敢扶,女子拍视频将其扶起,你如何看待女子这一行为
在当今社会,人们的素质发展,好人好事可谓是屡见不鲜,但在这也有很多事情的曝光让人不敢再去轻易地助人为乐,毕竟没有人愿意做了好事还惹上本不该有的麻烦。
求辩论赛:老人摔倒应不应该扶 正方和反方提问的问题。越刁钻越好。 请各位大神解答!!
正方:老人摔倒该扶
一辩陈词
尊敬的主持人、对方辩友、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我是正方一辩。关于该不该扶这个问题,请允许我对扶字的意思做进一步分享。所谓扶是指扶助、扶持、帮扶、救死扶伤。如果单纯的认为扶就是把人从地上拉起来,那样的理解就过于狭隘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中华民族浩浩5000年历史,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我方的观点是老人摔倒了陌生人绝对该扶。为什么呢?
首先,摔倒的是老人,他不是青年人,更不是少年小伙子。自古至今以老为尊,在古代80岁以上的老者可以自由出入朝堂,在皇帝眼中有两种人必须毕恭毕敬,一是自己的父母,二是天下的老人。古代对老人的尊崇可见一斑。而现如今,老人摔倒了都不去扶,相对古代,这不是道德的沦丧又是什么?
其次,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扶老助乐之德。一个人,有才无德培养使用,有德有才提拔使用,有才无德绝不录用!一个人连最起码的道德修养都没有,又何以治国平天下?
再次,父母和老师从小教导我们要尊老爱幼,现实中小孩子帮助老人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成人?老人摔倒而不扶,一违父母之言,二违恩师之命。黄天在上,厚土在下,朗朗乾坤,不尊不孝,子还有何颜面苟活于世?最后,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当前社会出现了信任危机。信任危机的出现直接影响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在这样的一个节口上,我们该怎么做?任凭信任危机不断扩大而置若罔闻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使命。在这样的民族大义面前,谁还敢继续麻木不仁冷眼旁观呢?
李逵鲁智深等英雄好汉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啊!我的陈词完毕,谢谢主持人,谢谢对方辩友,谢谢评委,谢谢各位观众!
攻辩小结
听了对方辩友的辩论才知道什么叫唇枪舌剑,什么叫口若悬河,什么叫滔滔不绝,听了我方的辩友才知道什么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对方辩友的观点新颖独特,见解独到,论证更是结构严密,无懈可击,但是,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存在很多逻辑错误,由于时间原因,我只能挑出三处进行论述。
逻辑错误之一,对扶字的认识过于狭隘。对方辩友刚刚提到只有自己亲自把他拉起来才算扶,这个理解实在是太狭隘了。一个人的扶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就像一个人掉进河里难道只有游泳去救才算救,驾着船去救就不是救了?在此,我方辩友的认识可谓是全面而准确。
逻辑错误之二,对时空的认识上又有偏差。此刻不去扶,等会儿扶起来就不是扶了吗?就向一个人生孩子,她此刻没有生下来,但是最终她还是生了,你能说她美声孩子吗?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我方辩友是更胜一筹。
逻辑错误之三,对陌生人这个词的判定。首先,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所有中国人原本就是一家人,正是那句话,四海皆兄弟,天涯若比邻。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为什么要强制性的把尚不认识的人一上来就判了死刑?试问在你身边的所有的朋友和同学,哪个不是从最初的陌生人转化来的?还有句古话叫做:不打不相识。你敢说在未来你要拒绝与所有陌生人说话吗?从刚才的讨论可以看出我方辩友眼光高远,胸怀广阔,不失为龙的传人。
逻辑错误之四,对方辩友说存在讹人这一说法。那请问中国老头的总数有多少,摔倒的有多少,讹人的老头有几个,我们可以算一笔账,一目了然,不足百万分之一,难道对方辩友在教导我们什么叫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吗?那多谢了,我方辩友在这一认识上更加科学客观!
我的总结完毕,谢谢主持人,谢谢对方辩友,谢谢评委。
四辩总结
大家好,我是正方四辩,经过刚才一轮又一轮的唇枪舌战,我相信大家对老人摔倒陌生人是否该扶有了自己一定的见解,我在这里重申我方观点“老人摔倒我们应该去扶”,扶是人的善良本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连跌倒的老人都没有人扶的话,那么中国的优良传统何在,慢慢的就是去了意义,那么人与人之间还有信任吗?虽然社会现象也让不少做好事的人吃了亏,那么是不是说你会因为一次失恋就一辈子不去谈恋爱了还是因为这次说错话就永远不说话而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错误吗?不扶是道德的沦丧,社会倒退,全社会鄙视与唾弃的行为,大家应该一如既往的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别让几个偶发的反面事例误导。我相信不是每一个老人都会反咬一口,所以不管怎样,坚决要扶跌倒的老人,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对方辩友认为怕老人讹而不扶,这是一种怕惹麻烦的自我保护的自私行为,危难之中显身手,关键时刻才能证明一个人是英雄还是狗熊。人性的光辉正是在特定的时刻才显示出其伟大。
对方辩友认为怕对老人造成二次伤害,在这点上我方一辩已经反复说过对扶字的界定,刚刚对方提到的只有自己亲自扶起来把人扶起来才算扶,这种理解未免过于狭隘,一个人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 另外,你们说法律没有规定我们去扶,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法律也没有规定你一定要吃饭一顿吃多少吃什么啊,所以法律没有规定的并不是我们不用去做的,法律是在道德的基础上的条文,我们人还会受到道德的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我们说,中华美德源远流传,难道历史上就没有过不尊老爱幼的现象嘛?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当前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也不能因为前进途中这么一个小小的绊脚石而止步不前,议论纷纷。构造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相互信任。谢谢大家!
反方:
老人摔倒不应该扶
一辩陈词
主席、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立于道德之上,发出了令人为之一振的的高呼。诚然,我国是一个崇尚道德、正义、文明的国家,面对老人跌倒,我们必须立即给予帮助,甚至不应当出现诸如“该不该”、“要不要”、“能不能”的争论。然而,如今,这样的问题却在我国社会上引发了热议,然而,如今,在这片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土之上,连续发生了多起正义与邪恶,善良与丑恶被颠倒的事件。当发扬道德成为了一种冒险,我们犹豫了,踌躇了,决定了,老人摔倒不应该扶,我们就是站在了道德的对立面吗?不是的!老人摔倒后不应该扶,是今时今日,我们得出的理性思考!
第一:首先要说明的是,我方支持老人摔倒不应该扶,并不是说老人摔倒要视而不见。扶在辞海中解释为“搀,用手支持人或物,使不倒”,(对方辩友不要偷换概念,将其理解为“扶起我们的传统道德”,况且道德也不是简简单单说“扶”就起的)。扶起摔倒老人只是一种帮助的形式,而这种形式却不是最佳的办法,为何这么说,我会在接下来的陈述中解释。我方支持老人摔倒后给予更恰当的帮助,比如拨打120,联系其家人,等待专业人士的援救。
第二:老人摔倒的原因很多,大致有下面几种常见的原因:高血压伴脑内小动脉硬化,使其突然破裂出血引起的中风;心脑血管疾病以及颈椎病等引起的眩晕;大脑一时性严重缺氧缺血,导致短暂性意识丧失;心绞痛急性发作,及癫痫发做等。同时老人骨质较为疏松,一旦摔倒易导致骨质,不当的搬动易造成二次损伤。对方辩友认为老人摔倒就应该搀扶,未免太太感情用事、太不尊重医学了。对方辩友可不要好心办坏事,害了老人啊!
第三:同时,老人摔到了不应该扶,不是我们不想给予帮助,有不敢的成分,不是我们道德上的退步,却与社会体制有着脱不开的关系!不敢搀扶跌倒老人,是一种淤积已久的“社会病”。对方辩友难道不知道江苏南京的彭宇案,天津的许云鹤案,广州梅州的林春绪案,江苏南通的殷红兵案?伴恩将仇报的见义勇为、惹祸上身的助人为乐,传统美德陷入了一种莫名的尴尬;“彭宇案”、“许云鹤案”的法律判决更是让公众寒心!我们却并不想因噎废食,只是我们期待能有更健全的法制,能有更完善的保障去为行使正义保驾护航,而在此之前,我们更应该做好自我保护。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老人摔到了不应该扶!
攻辩小结
第一、(不应该受个案影响)对方辩友站在传承、弘扬传统美德的角度出发,认为不能因为一个彭宇案,不能因为有部分以德报冤素质不高的老人存在,就因噎废食。对此,我们非常赞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是我们的优良品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弘扬、去实践。但是,一腔热血固然重要,方式方法更为关键,对方辩友太纠缠于细枝末节,未免犯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弊病。要知道,重塑人们助人为乐的信心和善良感,需要全社会重视,需要依靠法律的武器,需要一系列的体制机制去弘扬正气,驱除邪气。仅靠一两个彭宇,前赴后继,盲目地扶,这样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究竟会有多大帮助?
第二,(绝对不是不帮)按照医学的原理,遇到老人摔倒这种事情,还是要请医护人员来处理。千万不要不懂洋炮乱掰机子不懂洋炮乱掰机子不懂洋炮乱掰机子不懂洋炮乱掰机子,好心办坏事。
第三,(换算衡量人的生命价值)我提醒大家,要帮助别人,也要保护自己。要知道,放任邪恶,让邪恶得逞,无疑等同于助纣为虐。
防患于未然,教育,减少摔倒,在倒下之前去扶。
四辩总结
感谢对方辩友滔滔不绝的辩论,现在我来指出对方辩友几个偏颇之处。好,接下来就由我方来分享为什么在当今社会老人摔倒不该扶。
首先,.我们从直接用手扶起老人的角度来说,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可是在扶老人这件事上,万万不可鲁莽行事。大部分的人都不具备专业的医疗急救技能,请注意是技能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知识。扶起摔倒的老人,本质上来说是希望能够帮助老人。但是我们试想一下,老人摔倒时,一个不具备急救技能的人仅凭一时的热血把老人扶起来,结果,老人却因此加重病情甚至因此死亡,这时,我们还能够说扶起老人是帮助老人吗?!在这种情况下,在坐的各位还认为看到老人摔倒时应该将老人扶起来吗?!我们都非常的清楚老人大都患有心脏病、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疾病,摔倒以后,他们如果是自己爬起来,根本就不会落下后遗症。一旦被别人用强大的外力硬生生地拽起来,就很有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轻则落下严重的疾病,重则就会丧命。由此可见,我们已经清楚地明白,当发现老人摔倒时,不该扶!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刚才对方辩友着重所谈的非直接字面意义上的扶。对方辩友说到即使不直接用手扶老人也可以采用打120等方式,但是我们考虑一下,当今社会,好心遭恶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看见有人摔倒于是打120求助,跟着去医院可能会被说成是加害者的愧疚心作祟,仅仅打个求助电话就离开现场,做贼心虚的帽子又扣了上来。更悲哀的是连法院这种公正无私的司法机构都从“常理分析,根据生活经验所得”认为非加害者无任何责任或者义务帮助受伤者,从而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彭宇和许云鹤式人物。一个又一个让人心寒的案件不断使公众的助人之心和友爱之心渐渐冰封。仅彭宇之案就使整个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试问,我们还有多少个三十年的空间可以倒退?
但是大家请不要责备我们,我方今天场上所说的一切并不是因为我们冷血或者漠然,而是因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而导致的恐惧。我们不能忘记,我们的背后还有年迈的父母将来还有伴侣和年幼的孩子,我们承认我们害怕,我们害怕自己的好心变成了伤害自己连累家人的过错,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徐老太式人物的出现让我方认为不该在法律制度未完善之前,冒着使整个家庭背负起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使整个社会道德水平大滑坡的危险扶起摔倒的老人。
不过我们要满怀希望,相信在党的带领下,在未来,法律和医疗制度将会更加完善,到了那个时候,骗子将无处可骗,无处可躲,到了那个时候,人们看到摔倒的老人时优先考虑的是怎么给予帮助而不是害怕被骗子伤害,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不会再害怕家里年迈的父母因为我们帮助摔倒的老人而背负上沉重的经济负担!然而在当今社会,为了不让许云鹤或彭宇等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为了不让人们的心变得更寒凉!我方坚持认为,在当今社会,当看到老人摔倒时不该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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