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展党员的方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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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展党员的方针是什么?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式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强调: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十六总体目标,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面对新形式新要求,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必须立足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党员队伍活源头、勃勃生机。
  1、控制总量——科学规划重均衡“发展”。据数据统计,近10年党员发展呈逐年快速上升的趋势,全国党员数以超过8200万,庞大的党员队伍给党组织队伍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看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高速度高指标的发展党员必然降低了党员发展质量,使一批党性不强、素质不高的党员混入党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面对新形式新任务,科学规划党员发展数量是发展党员工作一项紧迫任务,既要有科学预测的宏观控制,又要有结构合理的微观调整,努力完善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优化结构——确定导向多渠道 “选苗”。从党员队伍现状分析,近几年党员队伍结构趋于优化,但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村中青年党员数量偏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加强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着力在发展导向、拓宽渠道上下功夫。大范围寻找、多渠道发现、宽领域举荐、建立人才信息库等形式,把各领域有向党组织靠拢意愿的优秀分子,及时纳入视野进行培养。重点向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村等三个重点领域倾斜,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后备力量充足,企业优秀人才纳入党组织视野,社会组织中不断补充党的新鲜血液,努力建设一支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提高质量——转变观念高标准“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必要前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新时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新机制。规范教育培养管理模式,完善教育内容,丰富教育载体等途径,加大培养教育力度。在培养教育过程中,坚持做到早启发、早引导、早培养,转变观念变“等上门”为“引进门”,多层次、多角度地启发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热情和入党愿望,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积极分子的教育上,努力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4、发挥作用——坚定信念添队伍“活力”。在党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大多重视党员队伍选优树模,而忽视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入党积极分子是先进分子的骨干,是党的新鲜血液和未来,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课题。各级党组织应积极搭建积极分子社会实践活动平台,使党员在“干事创业,跨越发展”中争当各行各业的排头兵,在“急、难、险、重”中心工作中锤炼优秀品格、提高服务意识、激发工作活力,努力锻炼一支政治上坚定、作用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什么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解释

1、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2、控制总量的要求。近十年,党员发展呈快速发展趋势,全国党员总数已超过8500万,每年增加200多万,增幅为3%左右。有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发展党员质量不高,一些不够党员标准的人,甚至存在一些较严重问题的人进入党内的现象,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这意味着在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上,发展比例有所降低,更加注重质量,

4、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要优中选优。新十六字方针新增加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要阻止把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发展入党,要求党员必须发挥新锋模范作用。总之,新十六字方针,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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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把握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按照《党章》、《党员发展细则》等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看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加强教育培养,提升党员素质。定期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预备党员座谈会,注重强化党员党性和道德品行教育,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实际需求,有重点地开展分类培训。
三是健全管理,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以支部为主体,定期开展党员评议活动,征求党员意见,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的同时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重点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实施党员分类管理,对老党员、困难党员实行“关爱”管理,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对流动党员实行双向互动管理,随时掌握流出党员在外的思想、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对预备党员实行“教育”管理,安排政治素质高、能力强的老党员,不定期与预备党员进行谈心,找差距,指方向。
四是提高服务,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中带头示范。严格落实“党员服务日”活动,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为打造美好家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发展党员程序的五个步骤及时间

党员发展共计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正式党员这样五个阶段。按照最顺的时间,递交入党申请后,半年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后,成为预备党员,再一年成为正式党员,也就是说,从提交入党申请,到正式党员,最快要2年半。
一、申请入党阶段
(一)向党组织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这一环节,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
1.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
2.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
3.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
(二)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三)党组织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填写个人信息)→撰写个人自传。
应注意的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组织个别负责人指定;
2.推荐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有推优材料,由党员推荐的,应保存相关原始推荐资料;
3.党组织讨论研究的情况要作详细文字记录;
4.报上级党委备案的材料由党组织以文件或决议型文体,加盖公章或支部书记私盖正式上报,便于存档保存。
(四)党组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五)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记录其主要表现、接受教育培训和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做出考察。
三、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
(六)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和程序
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完成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就可以召开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
支部委员会讨论程序为:
1.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并提出能否确定的意见;
2.听取支部考察情况,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
3.所在单位党小组讨论研究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反映和意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七)报上级党委备案
(八)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
由2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九)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范围主要有3个类型:
1.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2.本人直系亲属,主要政审其父母、配偶的政治情况,如与本人不在同一单位,必须要进行函调或外调;
3.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包括岳父母(公婆)、舅舅、姨姨、姑姑、伯伯、叔叔等亲戚,一般情况下,主要政审其岳父母(公婆)、舅父母的政治情况,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审范围。政治审查函调或外调材料必须由被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加盖党组织公章(没有公章的,盖支部书记私盖),上级党委加注审查意见并盖公章。由党组织形成性政治审查材料,并附本人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函调或外调材料。
(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一是培训的对象是发展对象,而不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__
二是公示时间应放在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十一)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1.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培训、公示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2.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所有材料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预审;
3.基层党(工)委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4.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入党志愿书》。
(十二)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实行编号管理,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进行指导把关,既不能填写错误,也不能随意涂改,更不能作废或丢弃。
(十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5项:
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并且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决议);
5.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十四)形成决议后上报上级党委
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十五)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谈话时间:应安排在支部大会讨论其为预备党员后,上级党(工)委审批之前。
(十六)上级党委进行审批
1.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2.必须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3.必须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
4.党委审批后形成批复文件,通知报批党支部,批复文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5.党委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十七)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十八)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应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期满时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主要内容:
1.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2.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情况;
3.思想、学习、工作进步情况;
4.存在缺点改正情况,目前还存在的不足。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十九)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一般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本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预备期必须为一年。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二十)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二十一)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二十二)党支部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二十三)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在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议审批。
(二十四)党委正式通知审批结果
党委以批复文件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二十五)建立党员档案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干部职工党员档案由管理其人事部门管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发展党员政治标准有哪些含义?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政治标准”的基本内涵。具体地说,“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信念坚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矢志不渝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二是对党忠诚,拥护党的纲领,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为民服务,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四是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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